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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公开竞聘部分副处级干部公告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1日 17:08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竞聘部分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聘岗位及名额
  1.图书馆副馆长1名;
  2.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1名;
  3.会计学院副院长1名;
  4.护理学院副院长1名;
  5.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1名;
  6.土木工程与城市建设学院党委副书记1名。

  二、竞聘条件与资格
  (一)竞聘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素养,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献身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为人民服务和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和高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深入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校、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有扎实的工作作风。
  4.熟悉高等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较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师生员工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能够并善于广泛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竞聘资格
  具有5年以上工龄(2005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任职3年以上的正科级干部或教研室主任(2007年12月1日以前任职),博士研究生竞聘二级学院副院长职位不受任职时间和职级限制;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具体任职资格为:
  (1)报考图书馆副馆长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图书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即可),有5年以上高校管理工作经历,了解教学、科研和管理对图书情报资料的要求;有一定的电子信息知识和外语水平,熟练使用电脑;熟悉学院的专业设置,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

  (2)报考后勤服务集团副总经理职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高校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后勤管理的相关政策及规章制度,有一定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报考会计学院副院长职位的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财会或相关专业背景,熟悉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对会计学院各个学科有一定的了解,有较丰富的财会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4)报考护理学院副院长职位的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医学教育背景,熟悉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有较宽的医学知识、较丰富的医学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验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5)报考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和土木工程与城市建设学院党委副书记职位的应具有:具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党性观念强,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从事高校党务或学生管理工作5年以上,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工作经验。

  三、竞聘程序
  1.公开报名。凡具备上述任职条件和资格的均可报名。每个报名人员仅限报一个职位,当某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该职位的竞聘程序采用由学校党委决定的方式确定。

  2.资格审查。由党委组织人事部等有关部门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张榜公布。

    3.民主测评。召开民主测评会,对竞聘者采取无记名测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4.面试答辩。经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统一参加面试答辩。

  5.组织考察。综合测评和面试情况,排名前两位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向全校公布考察对象名单,并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党委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党委组织人事部提出任用意见,报党委研究决定。

  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履行试用职务的职责,具有同级干部的权利和义务。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者正式聘任,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取消试用职务的待遇,回原岗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1日至2010年12月29日。
  2.报名地点:九江学院党委组织人事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向党委组织人事部咨询。联系电话:8312226。

  附:九江学院公开竞聘副处级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党委组织人事部
                            201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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