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陈书记对近期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安全月、元旦及寒假期间实验楼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楼及实验室安全无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楼及实验室安全工作,对本学院(部门)管辖的实验楼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部门)领导及实验室主任为本学院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要责任到人。
2.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再次组织对本院(部门)所属实验楼及实验室进行防火、防水、防盗、防爆、防毒、防泄漏等的全面安全检查,彻底消除一切可能的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解决,本学院(部门)无法解决的,要将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及实验中心解决处理。本次检查结果请于2011年1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实验中心。
3.各实验室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实验(实践)时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按实验室设备有关操作流程开展教学实验,确保学生实验(实践)安全无事故。
4.实验楼及实验室若出现安全事故,要严格按《九江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及时处理解决。
5.各实验楼值班人员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得擅自离岗,要严格实行来访登记制度,加强夜间巡查力度。各学院需要开放实验室、大型设备需要进出的须报主管该实验楼的部门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出。
6.各实验楼要严格按作息时间开关门,正常工作日期间实验楼开放时间为:上午:7:30~12:00;下午:13:30~18:00。业余时间、晚间、双休日及寒假期间需进入实验室的,必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经主管该实验楼的部门领导同意后,在老师带队的前提下,凭出入证明在值班室登记后进出实验楼。
7.期末、元旦节及寒假期间,各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大实验楼及实验室安全值班力度,特别是重点部位如有计算机等贵重易失设备的实验室或机房要严防死守,单独安排人员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8.实验中心将联合保卫处在期末及假期不定期抽查实验楼及实验室值班情况,抽查结果将予以及时通报。对不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江学院实验中心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