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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9日 20:00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九江学院2011年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的申报与评审工作从即日起正式开始。请各单位部门及时通知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本次申报活动,组织有关教师结合学校教研实际需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我校具有不少于2年的从事高校实践工作经历的在职在编的人员都可以申报;其中,作为教改项目的主持人,必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者研究生学历。正在执行尚未结题验收的同类课题的主持人,不能申报。

  2.本次校级教学研究立项课题设招标课题(2项:“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和“‘实施质量工程、提高办学质量’应用研究”,由学校具有相当实力的有关单位组建团队申报)、资助课题、立项自筹课题等三类。 

  3.从本年度开始,校级教研课题申报指南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学校根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确定选题,面向全校受理申报(见附件1);另一部分是二级学院(通过学术委员会或学科专家组)根据本学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主要工作需要确定选题(报经高教室备案,在该学院范围内受理申报)。

  4.申请人在《课题指南》范围内申报,并在《申报书)适当位置处注明其选题来源(如“校指南(一·1)或(二·6)”,“院指南(X·P)”等),学校不受理“自选指南”的课题。申报所需表格,请在“校园网·高教研究·表格下载”中下载。

  5.各单位组织评审后,于3月18日上午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到高等教育研究室(联系人:王德奎,电话8337986)。

  6.高教研究室受理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学科专家进行统一评审、立项,择优提出立项推荐名单,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下达正式立项通知。

  7.本批次教研立项项目,纳入学校2011年的质量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工作计划。

  8.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校级教研课题管理调整方案》有关规定实行(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2011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doc

  校级教研课题管理调整方案.doc

                            高教研究室
                           201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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