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江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25号),开展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工作。请申报人员(已立项的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必须申报)在认真学习、领会省厅文件(见附件一)精神的基础之上,认真填写《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见附件二),并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于2011年5月26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改教研科(厚德楼310室,电话:8311017),过时不再受理。
附件一:关于开展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二:全省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doc
教务处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