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我校2011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11:07浏览次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2011年江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络报名将于4月20日--5月10日正式开始。现就我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我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应届师范毕业生,是指所学专业列入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39号)中所列入专业。
  (二)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主要学历条件: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大专及以上学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须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应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参加了学校安排的中小学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且有实习单位证明,并经学校鉴定合格。2011年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认定本人所学专业(学科)的教师资格;
  2.非师范生通过2010年、2011年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取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证书; 
  3.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非师范类毕业生通过九江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即面试和说课),并经认定合格;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九江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教师资格的认定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方式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规定,2011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凡我校2011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师范类与非师范类毕业生),都必须在2011年4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二)关于网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网上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认真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进行网上注册。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上传照片(非师范生上传的照片要求与报考“两学”时一致)。申请人填写信息及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2.网报申请中相关信息栏的填写说明(见附件一)
  3.信息确认与递交
: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以“提交注册信息”为准。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号和申请表。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申请材料下载打印:申请人重新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和系统自动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特别提示:申请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承诺书“本人签名”用黑色水笔手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

  (三)关于“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
  1.申请人在报名系统左下角用A4纸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据实填写内容。表格内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同的栏目,填写及要求应一致。
  2.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及地址:鉴定单位统一填写申请人所在二级学院,即:九江学院××学院。单位填写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随其他材料提交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四)我校2011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提交的材料
  依据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和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的不同性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1.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初审材料基础上确认为师范毕业生身份后,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3)学校提供的2011年能够如期应届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见附件二);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双面复印);
  (5)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普通话测试站公章
  (7) 与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2寸和1寸各两张。其中2寸照片粘贴在两份申请表相应位置上,1寸照片粘贴1/4角于旁,确保能撕下)。

  2.2011年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应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4纸双面打印) ;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3)学校提供的2011年能够如期应届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见附件二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双面复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普通话测试站公章);
  (6)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
  (7)与网络报名相同照片四张(2寸和1寸各两张。其中2寸照片粘贴在两份申请表相应位置上,1寸照片粘贴1/4角于旁,确保能撕下)。

  (五)申请材料提交与现场确认
  凡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同学,请于4月11日后到主校区厚德楼323室、浔东校区办公楼309室领材料袋。师范类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非师范类毕业生由个人办理。所有申请材料请按材料袋封面序号顺序装袋。

  根据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的安排,我校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5月16日--18日。因此,为确保网报现场确认工作的如期进行,特要求申请材料收取截止时间:浔东(含庐峰)校区为5月6日、主校区为5月9日

  师范类毕业生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同时应提交“九江学院2011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纸质稿和电子稿(见附件三)[特别提示1.师范毕业生班级联系人要认真核对每个同学材料是否按要求办理,以确保应提交材料的完整。如有情况请在表格备注栏中说明;2.要按照班级学号顺序填写,并与材料袋封面的编号一致,电子稿名单发至:jjusfb@jju.edu.cn。文件名:如:教资认定=××学院A0721班]。非师范类毕业生由个人办理。

  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地点:主校区厚德楼323室。浔东校区办公楼309室。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及非师范生面试、试讲工作  
  依据申报教师资格程序,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参加体格检查。根据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我校2011届师范类毕业生的体检将安排在网报现场确认期间进行。非师范类毕业生面试、试讲及体检于2011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时间及地点待另行通知。

  (七)上网认定,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基本合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2011年7月18日前上网认定其教师资格,7月20日教育部将锁定系统。
完成全部认定工作后将立即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届时在师范学院网页通知公告栏上通知。申请人领证时,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如本人不能亲自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但必须出具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明。需要通过快递邮寄方式的,请到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登记,并交纳邮寄费用。师范类专业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登记,非师范生由个人进行登记。

  三、其他事宜 
  (一)根据省市教育局文件规定,我校一概不受理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二)我校毕业生提交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为我校普通话测试中心颁发的等级证书; 
  (三)由于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仍实行网络报名与现场确认方式,因此,务必请有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的二级学院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毕业生同学,关注有关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相关二级学院要加强宣传,发布信息,要求在外实习的毕业生提前做好应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在网络报名正式开始后,按时参加网络报名和认定,并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纸质材料,以免延误教师资格证办理。同时也请广大毕业生时刻关注江西省教育厅网、九江市教育局网和我校校园网相关通知,相互转告,确保我校2011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8334085(主校区);8552716(浔东)
  联 系 人:万老师.13907026977;杨老师.13970238854

  附件一:网报申请中相关信息的填写说明.doc
  附件二:如期应届毕业证明.doc
  附件三:2011届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xls

                     九江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2011年3月25日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Email:jjuxb@jju.edu.cn     邮政编码:332005   
招生电话:0792-8310030 8310031    

Copyright © 2020 九江学院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赣ICP备10004574号  公安备案号:36040002000119

访问统计: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