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1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28号)精神,现就我校2011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号)中所规定的条件。(见附件3)
二、申报、评审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校内申报、评议和确定推荐人选
1.2011年4月 18日前,申报人填报个人申报材料。具体为:
(1)填写《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 (一式叁份,其中增加一份为市人保局留存)。
(2)提供支撑材料。申报人在填写申报表的同时,须附上业绩、成果、获奖、受聘正高年限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一式叁份)。
(3)4月18日下午下班前,申报人将个人申报表和支撑材料交组织人事部工资科审核,同时将个人申报表电子版传至组织人事部邮箱(zhoumin@jju.edu.cn)。由于时间紧急,如果逾期不报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
2.4月19日上午下班前,组织人事部初步审核后,将个人申报表送交科研处审核。
3.4月19日-20日校科研处审核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获奖等材料复印件。4月20日下午下班前科研处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送交组织人事部。
4.4月21日组织人事部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特别是对申报人的受聘正高年限等进行审核,受聘正高年限计算到2011年4月底止)和简单汇总,并准备呈报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5.公示。
6.上报九江市人保局
经学校审定的上报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申报材料加盖学校公章,4月25日前由组织人事部一并上报九江市人保局。
三、其他有关事项和填表说明
(一)遵守政策规定,严守纪律
二级岗位人选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申报,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要严肃纪律,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和以权谋私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二)周密传达、布置
请各单位、各部门看到网上通知后,紧急传达、布置到位。确保申报人一个不漏。
各有关审核单位,务必在所安排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材料的审核和送交。
(三)填表说明
1.填写申报表前,请认真学习领会《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1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28号)两个文件的精神。(见附件2和附件3)
赣府厅发[2011]1号文件第七条第(三)类(人才及社会影响类)中的“4.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是指省科技评估中心组织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等6个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会审并向社会公示,最后报省政府常务会审定后,由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发文确定的“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不是指“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2.在校内申报、审核推荐阶段,申报人填写《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附件1);填表时,均要对照赣府厅发[2011]1号文件条款,在表格的相应栏目中逐一列举、描述自己的业绩、成果、奖项。在列举、描述业绩、成果、奖项中,要按自己选择申报的文件条款列举,不符合文件条件的业绩、成果、奖项不要列举;但如果选择按第六条(十七)款“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申报的,可酌情考虑择要列举。
3.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完整的、与申报表内容相对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业绩、成果、获奖、受聘正高年限等材料的复印件;申报表中表述到的内容要有支撑材料印证。
(四)联系单位及电话
联系单位:组织人事部工资科(夏老师),电话:8311002。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申报表.doc
附件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1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doc(赣人社字[2011]28号)
附件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doc(赣府厅发[2011]1号)
九江学院组织人事部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