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江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26号),开展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请相关人员在认真学习、领会省厅文件(见附件一、附件二)精神的基础之上,对照“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见附件三)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申报人(校级精品课程必须参加申报)须按要求将申报材料于2011年5月26日前报送到教务处教改教研科(厚德楼310室,电话:8311017),过时不再受理。
附件一:关于开展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1〕26号).doc
附件二:2011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doc
附件三:省级精品课程评审指标(本科).doc
教务处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