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校级教研立项课题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 17:14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课题组:

  我校2011年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已正式发布(详见http://www.jju.edu.cn/web/xxgk/xi/gjyj/show.asp?id=1124),请组织本单位这次获得立项的课题组,认真做好课题的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自即日起,请各相关课题所属单位组织本部门、本批次获得立项的课题组认真学习《九江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实施细则》(详见http://www.jju.edu.cn/web/xxgk/xi/gjyj/show.asp?id=899),做好项目开题的组织工作。

  2.课题组积极开展课题开题工作,认真填报《开题报告书》,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组织调研活动、撰写调研分析报告、开展实证研究,分阶段落实《申报书》约定的研究性工作。

  3.用于课题调研的问卷设计的问题应不少于20个题量,注意问题设置的科学合理性、题型多样性。

  4.课题组根据调研数据统计信息形成的专题调研报告,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调研的缘起、问卷的设计原则(标准)及其问题设置的合理性、调研对象与方法、调研内容、结果与分析、调研结论与建议。《现代高教论坛》优先发表作为课题成果使用的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

  5.各项目负责人于2011年5月20日前将“开题报告”“调研样卷”(一式两份)一并送交高教室验收(王老师,电话8337986)。

  6.按照《关于教学研究课题实行网络化管理的通知》要求,这次立项课题负责人须于2011年4月19日-5月20日期间登陆校园网·高教研究网页(http://jxzy.jju.edu.cn/ktmanager/),在“课题系统”中对立项的课题有关信息进行登记。凡未在规定期限进行项目信息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7.获得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填写《九江学院校级教研资助项目责任保证合同书》(见附件)一式三份,经由二级学院院长签署、盖章(落实配套经费支持)后送交高教室。对没有落实配套经费的资助项目,视为放弃经费资助、自动列为自筹项目。

  附:九江学院校级教研资助项目责任保证 合同书.doc

                            高教室
                         2011年4月19日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Email:jjuxb@jju.edu.cn     邮政编码:332005   
招生电话:0792-8310030 8310031    

Copyright © 2020 九江学院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赣ICP备10004574号  公安备案号:36040002000119

访问统计: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