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附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九江市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九治金办[2011]1号)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小金库”治理工作全面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范围;全校党政各部门、二级学院、后勤各实体、附属医院、附属中学。
二、复查内容:主要为各单位、各部门是否未经学校批准开设银行账户;各单位、各部门的各类培训、资产处置、出租的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务、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的现象。
三、复查方法:各单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和附属单位对照复查表的内容逐项排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经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签字后在5月24日前把纸质表格交到财务处(表格附后)。联系电话:8311069 8312765。
四、有关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小金库复查工作,对本部门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要在复查中要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并做好迎接九江市督导抽查的准备。
特此通知
复查表.xls
九江学院“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