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政各部门:
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和有关部门的建议,现将大型合唱表演比赛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各参赛队在比赛中,一律不得使用伴奏带,由艺术学院师生现场钢琴伴奏。
2、各参赛队的比赛指挥,一律由本校师生担任。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担任比赛指挥。 3、比赛其它事项不变。
以上事项,请各参赛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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