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充分利用我校优势资源,学校决定暑期在我校庐山培训中心举办一系列疗养、培训、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具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
班 名 |
时间 |
负责
部门 |
参加人数 |
1 |
201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研讨疗养班(1) |
7月8日~7月13日 |
工会 |
50 |
2 |
201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研讨疗养班(2) |
7月13日~7月18日 |
工会 |
50 |
3 |
2010-2011学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研讨疗养班(1) |
7月18日~7月23日 |
组织
人事部 |
60 |
4 |
2010-2011学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研讨疗养班(2) |
7月23日~7月28日 |
组织
人事部 |
60 |
5 |
实验人员培训班 |
7月28日~8月2日 |
实验
中心 |
40 |
6 |
质量工程建设研讨班
(特色专业示范性教研室) |
8月2日~8月7日 |
教务处 |
70 |
7 |
后勤管理人员培训班 |
8月7日~8月12日 |
后勤集团 |
40 |
8 |
中层干部研讨班 |
8月12日~8月17日 |
组织
人事部 |
70 |
二、请各班的负责部门认真做好开班准备及开班后的管理服务工作,争取办出特色,办出成效,班后并进行认真总结;请庐山培训中心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并主动与各班负责部门进行沟通与合作;请各参加人员务必按照负责部门的安排和要求,积极支持与配合。
三、请各班负责部门于7月2日前将办班方案及参培人员名单报送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电子稿发至19060591@qq.com。联系人:朱俊松;联系电话:8334065。
四、各班工作人员及参加人员中非九江市身份证的教师须办理登山证,届时凭九江市身份证或登山证进山。
五、非工作人员和非本班人员,在培训中心食宿,其食宿费一律自理,每人每天120元,如不占床位,则每人每天60元。
组织人事部
201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