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员工:
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和修订高校章程精神和要求,我校对2008年制定的《九江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进行了全面修订。按照规定程序,《章程》(修订稿)已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征求各相关主体意见,并经教代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
为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集思广益,继续完善《章程》,学校现将《章程》(修订稿)在校园网进行公示。4月23日至4月27日期间,师生员工可登录校园网OA系统信息发布板块进行查阅。欢迎您就《章程》(修订稿)提出宝贵意见!您的意见可以通过所在单位或其它形式向学校反馈【联系部门:党(院)办综合科,联系电话:8313991,邮箱:jjudangban@126.com】。
九江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