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9号)文件精神和九江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九教办发[2015]34号),为确保我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各环节有序、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我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其中: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有关规定确认为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其他应届毕业生通过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简称“两学”考试,下同)且成绩合格,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前提。
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两学”考试。
2.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可直接申请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同的教师资格,需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两学”考试,并加试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实践,进行面试和试讲。
3.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网上报名
1.凡我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请于2015年4月20日至5月5日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特别提示:本网站2015年3月31日—7月31日期间的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开放。请根据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规定的网上报名日期,在网站开放时间进行报名)。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网报流程,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如果由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个人疏漏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二)网报流程及相关信息填写注意事项。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注册共分八步:
第一步:申报人必读。
第二步:确认服务条款。
第三步:选择资格种类和认定机构 (均在下拉单中选勾)。
1.资格种类:请根据本人具备的学历条件认真选择;
2.选择省:选勾江西省;
3.选择市:选勾九江市;
4.认定机构:(1)凡申请认定“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务必选勾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文化教育局;(2)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请选勾九江市教育局。注意:一旦选错,现场无法确认,影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5.任教学科:请选勾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请按目录选勾。(提示:如选择英语学科的请选择“英语”,不要选择“外语”)
第四步:选择确认点。
1.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请选勾浔阳区社会服务中心教师资格申报点。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请选勾九江学院;
第五步:阅读注意事项。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的材料。[我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的材料见二、(四)]。
第六步:填写身份信息。注意: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均必须与身份证内容一致。
第七步:填写申请材料。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按信息填写说明要求进行。
1.请确认基本信息。(如要修改,请返回上一步)。
2.设置个人登录信息。注意:请牢记密码,遗忘密码则不能登录。再次登录账号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电子邮件(找回密码用)。
3.填写申请信息(根据本人情况在下拉单点勾):
(1)出生日期:格式为:yyyy-mm-dd。例如:1990年5月15日为1990-05-15;
(2)普通话水平:按本人实际情况选择,例如:二级甲等或二级乙等;填写证书编号及发证单位(证书上的发证单位)。
(3)是否在校生:选择“是”;
(4)毕业时间:填:2015-07-01;
(5)最高学历:本科生选择“大学本科”、专科生选择“大学专科”;
(6)最高学位:本科生选择“学士”、专科生选择“无学位”;
(7)毕业院校:从列表中检索“九江学院”;
(8)所学专业:在专业类别一、二、三、四下拉单中检索,选择自己所学专业名称或相近专业名称; 其中专科层次师范教育类的请在类别三下拉单选择文化教育大类,再选择教育类下拉单中各相关专业。
(9)专业类别: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
(10)学习形式:选择普通全日制;
(11)工作单位:填写九江学院XX学院在读;
(12)现从事职业:选择学生;
(13)专业技术职务:选择“无”;
(14)户籍所在地:户口迁入学校的填写九江学院,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填写本人户籍所在地;
(15)上传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
(16)个人简历。(简历按照时间先后填写,至少两条,最多八条,必须填写到现阶段),格式按要求填写。注意:个人简历务必填写中学和大学学习阶段部分。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单位和证明人不能为空。
第八步:完成。 提示:核对所填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网上报名成功以“提交注册信息”为准,“保存注册信息”仅供临时存放网上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号及申报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这些资料是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报名结束以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否则,您的注册信息将可能被后续注册信息替换,导致您注册失败。切记!
(三)申请材料下载打印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重新登录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系统,选择并打印网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用一张A3纸正反打印)。承诺书页面中“本人签名”需用黑色水笔手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一)
(1)请根据填表说明,据实填写内容。表中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属二级学院党、团组织填写。注意表格内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同的栏目,填写内容要求一致。
(2)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及地址:填写申请人所属二级学院。即:九江学院××学院。地址: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单位填写人签名,并加盖所属学院公章,随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材料
依据申请者身份的不同,现场确认时申请者分别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经学校预审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以下材料:
(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用一张A3纸正反打印,并粘贴本人两寸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需加盖所属学院公章);
(3)2015年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见附件二。需加盖所属学院教务科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需两面复印);
(5)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三个月以上,接受实习的中小学开出证明和学校实习鉴定表一份(交复印件);(注:实习专业应对口,实习单位原则上本科生应为中学;专科生应为初中或小学)
(6)教务系统下载的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习成绩表一份(盖所属学院教务科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学校普通话测试站公章);
(8)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2寸和1寸各两张)(其中:2寸照片粘贴在申请表相应位置上,一张1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专业,粘贴于旁,确保能撕下,另一张1寸自留,待体检时贴体检表)。
2.属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应提交下列材料:
(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用一张A3纸正反打印,并粘贴本人两寸照片);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需加盖所属学院公章);
(3)2015年应届毕业生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一份(见附件二,需加盖所属学
院教务科公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需两面复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盖学校普通话测试站公章);
(6)网络打印的教师资格“两学”考试两门单科成绩合格有效证书;
(7)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四张(2寸和1寸各两张)(其中:2寸照片粘贴在申请表相应位置上,一张1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专业,粘贴于旁,确保能撕下,另一张1寸自留,待体检时贴体检表)。
(五)申请人材料审核与现场确认的安排及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提交与审核
申请人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必须按上述身份类别完整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其中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非师范类毕业生由个人办理。特别提示:凡是申请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者,相关申请材料和审核由个人送交浔阳区社会服务中心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点(地址:九江市庐峰东路36号)。
领取材料袋及材料提交地点:教务处师范教育科(主校区厚德楼326)。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5月6日。
师范教育类毕业班在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应提交“九江学院2015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名单”电子稿(附件三),[提示:1.电子稿文件名: 2015教资认定(××学院××班),收件箱:jwcshifan@163.com ; 2.师范班级联系人要认真核对每个同学纸质材料是否按要求办理,确保应提交材料的完整。如有情况请在表格备注栏中说明; 3.申请人员名单按照学号(序号)顺序填写,序号与材料袋封面编号一致]。
2.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根据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办公室的安排,我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22日。现场确认审核人员将对学生身份和材料内容及完整性进行确认。请申请者务必认真正确填写并按上述相关要求提交材料。因材料不真实、不全、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六)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及非师范生面试、试讲工作
依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程序,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参加体格检查。非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说课)。此项工作安排待与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协商后,时间另行通知。
(七)上网认定,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对我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审查完备且合格,并核对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原件无误,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2015年7月18日前上网认定其教师资格,7月20日教育部将锁定系统。
完成全部认定工作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办公室将在7月下旬安排发放教师资格证书,领证具体时间会短信通知。申请人领证时,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如需委托他人代领,必须出具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明。为免除同学领证来回奔波,本着自愿的原则,选择安全、快捷的邮政快递(EMS)邮寄,师范专业以班级为单位统一登记(附件四),非师范生需邮寄的可到师范教育科登记。
三、其他事宜
(一)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一概不受理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认定教师资格申请;
(二)我校毕业生提交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为我校普通话测试中心颁发的等级证书;
(三)凡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含国家“特岗计划”)的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在“两学”考试成绩公布后,教师资格证书颁发前,“两学”考试成绩合格且有效的考生,网络打印成绩单科合格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验盖印确认,可通过资格审查,进入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相关程序。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各有关二级学院、毕业班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规定,为应届毕业生申报人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同时请有关二级学院加强宣传,发布信息,要求在外实习或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参加网报和提交纸质材料,以免延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同学,请关注江西省教育厅网、九江市教育局网和我校校园网及教务处网相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相互转告,确保我校2015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开展和完成。
办公地点:教务处师范教育科办公室(主校区厚德楼326)。
咨询电话:8334085;13970238854;13907026977
联 系 人:杨老师,万老师
关于2015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http://www.jxedu.gov.cn/zwgk/zwggjx/2015/03/20150313105239708.html)
教务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