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高校教师期盼已久的江西省教育厅立项的教学研究课题的等级认定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日前,据省教育厅职改办收到江西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省级教改研究课题视同为省(部)级科研课题的复函》称:“《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概念的特定解释中,省级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视同为省(部)级科研课题(详见附件)。”
《复函》的内核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由江西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立项、管理的教学研究课题与省级科研课题具有同等的身份与地位;二是省级教学研究课题成果在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职称评审中视同省级科研课题成果。这是江西省重视高等教育、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政策导向,有利于调动高校教师自觉投身到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高等教育办学质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