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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江西省科技人才发展基金会青年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5日 08:58浏览次数:


各学院、青年科技工作者:

2025年“江西省科技人才发展基金会青年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基金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已开展。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表彰奖励名额

2025年“基金会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20名。

二、获奖者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创造性成果,并有显著应用成效。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当前全职在江西省内工作,且满一年以上,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已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青年奖或类似政府奖项的,不重复推荐。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

三、推荐方式与推荐责任

(一)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省、市有关部门、单位均可推荐候选人;中央驻赣单位和省内有关企、事业单位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

2.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工作者可以个人自荐,须有两位相关领域、不同单位的正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签署推荐意见并签名。

(二)推荐责任与注意事项

1.推荐单位和个人对被推荐人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异议答复等义务。

2.签署推荐意见应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推荐质量。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严格按照《江西省科技人才发展基金会青年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有关说明填写。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材料报送

1.书面材料要求。书面材料包括盖章、签字齐全的《推荐表》及有关附件(《推荐表》中的“工作单位意见”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填写并签字盖章),用A4纸双面打印并成册装订。附件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附件目录。

(2)与《推荐表》相关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个人有关证件,科研成果及有关鉴定、评价,论文、专著、重要科技奖励、重要荣誉、重要成就、重要贡献、成果推广应用等证明材料。有关附件请按《推荐表》中涉及的顺序排列。

(3)必要的保密审查证明、有关说明材料等。

(4)个人自荐的,另附两位推荐专家有关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送办法与时间

单位推荐:各学院提交《江西省科技人才发展基金会青年科学技术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盖章)、打印的书面材料(一人一份),于2025年5月6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厚德楼460。并将附件2电子稿、书面材料电子稿(扫描为不大于10M的PDF格式的文件)发送至邮箱896408785@qq.com。联系人:陈老师 8334056。

个人自荐:参照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相关通知(网址:https://www.jxkx.gov.cn/?news_18/21972.html),自行报送材料。


科研处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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