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转型,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课程建设水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首批本科“智慧”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创新教学场景,提升教学质量和效率,为学生提供更加智能化、个性化的学习体验。推动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学习范式、评价方式等方面的教学改革,建设一批适应数字化转型的“智慧”课程。
二、立项数量
2025年拟立项建设4-6门“智慧”课程。
三、课程建设内容
智慧课程旨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支撑课程教学创新,通过AI大模型、大数据及虚拟技术等对教学设计与教学内容、教学场景与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学情分析与教学评价等进行改革创新,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个性化的学习体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个性化教学设计: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根据课程目标和学生的能力水平、兴趣及学习表现,设计个性化的课程大纲与教案、自适应的学习路径,提供更符合学生个体差异的教学内容,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2.智能辅助教学工具建设:引入智能助教、“数字人”、虚拟导师等工具,为学生提供一对一辅导、针对性的学习建议和难点解析,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兴趣,智能推荐相应的教学资源,促进自主学习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的培养。
3.多元化教学资源整合:基于知识图谱梳理教学内容,整合包括微视频、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文献资料等富媒体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学习体验。
4.虚拟教室和虚拟实验室搭建:允许各地师生聚集在同一虚拟空间内完成授课,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配合多样化的课堂教学道具、专业化的场景模拟能力,加深课堂沉浸感和体验感。
5.虚拟学习社区与在线协同学习:整合人工智能、虚拟现实(VR)等技术建立虚拟学习社区,提供共享资源、互动讨论、协作项目等,为学生、教师和其他学习者创造更丰富、开放和互动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培养团队协作能力。
6.实时学情监测和分析:建设能力图谱与问题图谱,通过利用大数据、大模型等对学生的日常学习、作业、考试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建立学生过程性发展画像,反馈综合素质评价,为学生个性化发展路径提供规划与指导。同时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需求、优化教学方法、调整教学策略,实现课堂的智慧管理和智能决策。
四、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纳入我校最新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2025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内容丰富、实用,符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发展需求,能够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精准教学、智能评估和课前课后答疑。
3.课程负责人为本校在职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申报课程应至少有三位团队成员,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和指导,并且有足够的精力按期完成课程建设,确保课程及时投入应用并持续更新。
4.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近5年无重大教学事故,在课程的建设过程中能够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帮助学生塑造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5.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向全校分享建设经验和问题解决措施,提供示范推广,引领支持全校其他课程建设。
6.优先支持已获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本科课程,在现有教学资源基础上开展“智慧”课程升级改造。
五、申报名额
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限报一门,各学院推荐名额为1门。
六、申报流程
1.课程负责人向课程所属学院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课程,3月28日17:30前,报送《九江学院“智慧”课程申报书》(附件1)纸质盖章版1份至教务处课程科。
2.各学院推荐的课程负责人于3月30日24:00前,登录九江学院超星网络教学平台(网址:http://jj.zlgc2.chaoxing.com/)“项目申报与管理”专栏,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九江学院“智慧”课程申报书》(PDF格式,盖章版)和佐证材料(首页为目录并标有页码的一个PDF文件),具体操作见《“智慧”课程申报材料上传操作指南》(附件2)。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程,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七、保障措施
1.经费支持
学校对“智慧”课程建设项目提供6万/门的建设经费,经费拨付至所属学院,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2.技术支持
立项课程教学团队可依托学校已引进的超星、学堂在线、大学慕课平台进行课程建设,教务处组织平台工作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3.培训交流
学校将组织培训指导团队开展“智慧”课程建设及交流活动。
八、项目管理
1.建设周期
立项课程采用项目合同制的方式进行建设,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2轮“智慧”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2.中期检查及验收
建设中期学校组织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学校组织验收,经学校验收合格的课程,发放校级课程证书。建设期内,立项课程获批省级及以上“智慧”课程项目,视同已通过学校验收。
3.未通过中期检查或验收的课程项目,可进行为期1年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建设目标要求的,终止经费支持,予以撤项,被撤项的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建设类项目,撤销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减少相关课程项目申报名额。
九、其他事项
1.各学院应对申报推荐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成员进行政治审查,以及对课程政治性、科学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2.各学院要对立项课程的建设提供支持和帮助,并做好本学院“智慧”课程建设规划和培育建设。
3.立项课程按一流课程认定相应教学工作绩效点。
附件1: 九江学院“智慧”课程申报书
附件2:“智慧”课程申报材料上传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