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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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西省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4:41浏览次数:


各学院、科研院所:

近日接江西省科技厅文件通知,2023年度江西省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一、项目设置

(一)重大科技研发专项

重大科技研发专项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和后补助相结合支持方式,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为每项500万元-1000万元,经费按照立项当年、中期评估通过、验收后3:3:4比例进行拨付。实施周期为3年。

(二)重点研发计划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额度为每项80万元-120万元。实施周期为3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

2.项目申报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在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任务。青年科学家项目申报负责人的年龄要求:男性应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4.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含)。

5.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二)有关要求

1.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2.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3.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5.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6.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在各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中,对上述申报基本条件有具体要求的,以该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见附件1、2)。

三、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系统地址: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3年5月17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16时。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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