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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校级精品课程评审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4日 22:19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07)1号、2号文件精神,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08]74号)、《关于2010年度实施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九院字[20010]14号)计划安排,为提高我校课程建设水平,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校高等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为培养造就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更多的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做出贡献。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的本科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我校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轮。
  3、课程内容应充分体现“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见附件3)。
  4、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5、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
  6、申报课程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在2至3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
 
  二、评选程序
  1、课程组或教研室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九江学院校级精品课程申报书》(见附件1),必须注明申报课程的链接网址。
  2、各二级学院组织初评,并提交《九江学院校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九江学院校级精品课程申报书》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和电子版,以及佐证材料一份。
  3、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必要时到有关学院抽查所推荐的课程。
  4、对专家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5、对公示无异议的课程,由学校公布为“九江学院校级精品课程”。
 
  三、申报时间与地点
  2010年4月19-20日期间,各二级学院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教务处教改教研科(联系电话8311017),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yyj168@126.com
 
  四、立项数量
  2010年校级精品课程立项数量为15个。
 
  五、项目管理
  获得九江学院校级精品课程等同获得校级教学成果。课程负责人要负责“校级精品课程”的免费开放和内容更新,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取消称号。
 
 
                       教务处
                    201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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