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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重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纪律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10日 10:14浏览次数:

根据江西省2010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考务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我校重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纪律。

2010 9 1819举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为了严肃考纪,确保考生顺利完成考试,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九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规定,学校重申考试纪律如下:

1. 考生应认真学习和了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有关规定和要求,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发生各类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2. 考生不得相信网上、非法张贴以及手机短信中有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题目或答案的各种虚假消息和广告,谨防上当受骗,凡被由教育部考试委员会甄别确定为使用特殊答案导致答案雷同者,一律视为舞弊,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九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 考生不得利用通讯工具,在考场外组织或者参与考试舞弊,违者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考生不得参与散发各种有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非法印刷品;不得利用网络等传播有关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题目或者答案的虚假消息。

4. 考生禁止将手机、无线耳塞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我们将使用金属探测器和无线电监测车,对考生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探测,一经发现均视为舞弊。

5.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考试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一律依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在历次考试中 , 学校都对违纪舞弊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 , 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

6.考生除带考试所需的文具外不得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包括各类包物),考场将不设物品存放处,如误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将被全部清出考场(包括手机),遗失或损坏将由考生自己负责。

7.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入场。若准考证遗失,请考生持身份证于917上午1030-1100到考务中心登记补办,考试期间不予补办;若身份证遗失,需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据的有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照片骑缝章的户籍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请考生在考前务必办好相关证件。

诚信考试光荣,考试舞弊可耻。请各二级学院按班级为单位组织学习考试的相关规定,要求全体考生认真备考,诚信迎考,以优异的成绩向学校、老师、家长及本人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教务处

                                                           20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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