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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开展2010年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9日 17:17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7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0年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在全校范围内,根据选拔条件(附件一)及学科分布情况,遴选优秀教师申报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优先推荐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凡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05年新增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名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06〕63号)及《关于公布2007年度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通知》(赣教高字〔2008〕56号)中我校入选人员符合本次推荐选拔条件者也应参加本次评选。 

  二、推荐名额
  本次全省选拔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人数控制在600人以内,高校不分配推荐指标;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数控制在1200人左右,我校推荐名额30人。

  三、推荐办法及程序
  1、凡符合选拔条件者按照学科到相应二级学院申报;
  2、申报人如实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考核、选拔登记表》(附件二)或《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选拔登记表》(附件三);
  3、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申报人填报内容后,对申报人进行排序,将申报材料统一收齐交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管理科。并另纸附上对申报人具体详细的推荐意见;
  4、专家评审、学校审定、公示,并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推荐指标数,择优推荐。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考核、选拔申报表》(附件二)或《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选拔申报表》(附件三)一式4份;
  附件二《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选拔申报表》中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所属一、二级学科请按《授予硕士学位和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一、二级学科填写,如无法对应的可选择相近学科。附件三《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选拔申报表》中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所属的一、二级学科请按《本、专科专业目录》中的一、二级学科对应填写,如无法对应的可选择相近学科。
  表中第七项“2006年以来个人总结”请简明扼要填写,最好不要超过300个汉字。
  表中“申请人对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性的承诺”一栏,应由申报人手写相关内容并签名,不能打印。
  2、个人基本材料和近五年来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业绩等材料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
基本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书、反映外语水平的材料、教学质量评价证书、硕、博导师文件或聘书(学校研究生处盖章)、系统讲授研究生课程材料(课表等,盖研究生处章)[或在外校兼硕、博导师和系统讲授研究生课程由所聘学校和本人所在学校分别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每年讲授本、专科生课程(课表等盖教务处章)等。
  科研方面:复印件包括科研奖励证书(含专得证书)、科研到帐经费或合同经费证明材料(学校科研处盖章)、在研的提交立项批文,结题的提交立项批文及结题或鉴定验收报告,结题报告应完整。课题复印件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每项课题材料前另加附页注明(用A4纸打印):项目(课题)名称,项目来源(级别),项目编号,主持人,署名单位,合同经费和已到帐经费,起止时间,完成情况(已立项在研、已结题、通过鉴定验收),成果水平(鉴定结论,获奖级别用等级)等。
  论著论文:著作应复印到:封面、版权面、目录、前言、后记、封底。论文要求复印到: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须经由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提供原件的可以不复印)。检索刊应提供检索证明。不能是增刊或非法出版物。
  有关材料应在学校相关部门有备案(引进人员应在原单位可查找到),达不到级别的科研奖励证书、荣誉证书、论文、课题等,以及不在起止时间段(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的业绩材料不要提供。
  3、参加申报的人员,每人同时需要提供不超过300字的个人近期信息电子文档材料(电子文档用Word编辑,一人建一个文件,文件名就是姓名);
  4、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填写《九江学院2010年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推荐情况汇总简表》(附件4)一式1份;《九江学院2010年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情况汇总简表》(附件5)一式1份;
表格中的“基本条件符合情况”和“业绩第一条”至“业绩第四条”中的内容,凡申请人满足一条件的就在相应栏目填写“符合”两字,不满足此条件的就不填写任何内容。表格的格式请不要修改。
  5、所有表格的电子版。报送的电子文稿要和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6、所提供的佐证材料按《申报表》中所填内容顺序装订成册并在前面附清单目录,一个人的材料用一个资料袋装,并在袋子的外面粘贴附件二或附件三的封面。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2010年10月22日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地点:组织人事部师资管理科
  联系人:朱俊松  
  联系电话:8334065             E-mail:szk1901@163.com

  附件:
  附件1 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选拔条件.doc
  附件2 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选拔申报表.doc
  附件3 江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选拔申报表.doc
  附件4:九江学院2010年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情况汇总简表.xls
  附件5:九江学院2010年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汇总简表 .xls 

                         组织人事部
                        201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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