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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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7日 00:23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07)1号、2号文件精神,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08]74号)、《关于2010年度实施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九院字[20010]14号)计划安排,为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推动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九江学院2010年度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经被评为九江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的各个实验室,但要以实验教学中心进行申报,不得以单个实验室进行申报。

  二、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组织申报,填写并提交《九江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见附件1)双面打印文字稿一式三份,以及佐证材料一份。
  2、实验中心组织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委员及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将到相关实验室实地考查,最后以打分方式确定。
  3、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4、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公布为“九江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三、申报时间与地点
  2010年11月18日前,各二级学院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稿,统一报送实验中心实验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8311045-8),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guosonghome@sina.com

  四、立项数量:1-2个。 

  五、项目评审
  实验项目立项后,学校将给予相应建设经费。

  附件1:九江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修改.doc
  附件2:九江学院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选标准.doc 

                                    教务处、实验中心
                                        201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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