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做好今年的普法教育工作至关重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能力,促进“五五”普法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在“五五”普法期间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决定于今年12月7日(星期二)下午,举行2010年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根据“五五”普法期间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总体要求、201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具体安排以及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今年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的范围包括:
1.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有关内容;
2.《江西省2010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
3、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考试对象
全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副科级以上”、“副处级以上”,包括非领导职务。离退休人员、离岗人员不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参加考试对象于2010年12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望庐楼(原四教)统一参加考试。
四、考试组织工作流程
(一)动员部署。
各二级学院和部门对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进行广泛动员和周密部署。
(二)组织报名。
党委宣传部在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2010年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情况表》,负责报名组织和统计汇总工作,并将汇总的《2010年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情况表》报市普法办。
(三)制发试卷。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负责组织命题和题库制作。
领导干部考试试卷,由市普法办在11月26日前提供题库和试卷格式。厅级干部考试试卷由省考务办统一印制并提前3天送达。
(四)统一考试。
12月7日下午15:00—17:00,应参加考试对象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统一考试当天,市普法办将组织人员巡视部分考点,及时了解有关考试组织情况。
(五)阅卷评分。
厅级领导干部的答卷密封盖章后送交省考务办,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共同组织阅卷评分。处级领导干部的答卷密封盖章后送交市普法办,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共同组织阅卷评分。科级干部的答卷由党委宣传部组织阅卷评分,考试成绩于12月15日前报市普法办备案。
(六)安排补考。
12月21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学校设置补考考场,补考试卷由市普法办按要求另行从题库中选题、制卷和印发。
(七)成绩登录。
评卷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参加考试(含补考人员)的成绩登录到《领导干部“五五”普法考试合格证》和《领导干部“五五”普法考试成绩登记表》上。应补考而没有参加补考的,本人应作出书面说明,由相应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认定情况填写本人学法档案和《领导干部“五五”普法考试合格证》。
厅级领导干部的《领导干部“五五”普法考试合格证》由省考务办负责登录,《领导干部“五五”
(八)备案总结。
12月15日前,党委宣传部将考试对象成绩名册报市普法办备案,同时报送考试组织基本情况(考试人数、考场设置情况等)、基本评价、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典型事例和工作建议,由市普法办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
五、几点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统一考试,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切实把年度普法考试工作部署好、组织好、落实好。
2.参加考试人员要端正考试态度,严肃考试纪律,防止代做代考,防止应付了事,要真正通过参加普法考试达到“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的目的。
3.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年度普法考试为契机,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效应来推动全民普法教育和全社会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学校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九江学院党委宣传部
二0一0年十二月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