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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学生医保二次补助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4日 15:02浏览次数:

全校广大同学:

  接庐山区医保局的通知,为提高参保学生的受益水平,保障参保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本年度医保基金结余情况,对我校部分参保学生实行第二次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凡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在校学生,且在2010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的,均属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原则进行补助:

个人负担医疗费(元)

补助比例(%

10016000(含6000

20

600110000(含10000

30

1000120000(含20000

40

20001以上

50

  补助金额不足50元的按50元进行补助。一个医保年度(自然年)内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三、领取方式:参保学生于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元月20日到区医保局(庐山区政府内)领取第二次补助金,须持医保卡、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庐山区医保局咨询电话:8251342、8269993)   

 

                          校医院医保办      
                         201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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