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的环境育人功能,发掘校园独特的人文内涵,发现我们身边的美景,丰富我校大学生的课余生活,激发师生爱校情怀和自豪感、归宿感和使命感,经请示校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在全校开展九江学院首批“校园十大景点”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十景”评选活动的范围和办法
此次活动面向全校师生及广大校友,评选出最能体现九江学院形象和人文内涵的“校园十景”。
二、“校园十景”评选活动的步骤
第一步,拍摄景点各角度照片,撰写简要说明。此项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第二步,将所有景点照片制作成便于师生投票评选的网页。此项工作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党委宣传部配合。
第三步,组织网上投票。从2010年12月10日开始至2011年元月10日结束。全校师生每人可投一次票,不超过10个景点。超过10个,电子投票无效。投票结束后,经专家评议,最后提请学校领导决定。
第四步,公布结果。2011年元月15日前完成。在校内媒体公布评选结果。
第五步、编辑出版“校园十景”宣传画册。
三、成立“校园十景”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熊才水
副组长:冯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冯健兼任办公室主任,何桂林任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全体干部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参与这一活动。
党委宣传部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