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由华盾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住楼从2011年1月8日至1月15日、2月20日至2月22日完成第一批、第二批选房工作,尚有少量房源,为满足广大教职工的购房愿望,现将第三批选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第1类报名人员:未参加过第一批、第二批报名的在职在岗及离退休教职工(外聘人员、临时工除外)。
2.第2类报名人员:参加过前两批报名、但在选房时放弃的人员此次仍可报名。
3.已选房的教职工不得参加此次报名,或已选房的在校双职工不得以配偶的名义(其配偶未参加前两批的报名)参加此次报名。
4.请报名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如实报名,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经查实,即使已选房亦取消其购房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自2011年2月23日下午至2月25日下午5:30到国资处报名。
2.报名时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工作证、结婚证(已婚)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人员在校内是否有租赁房,如有租赁房,应承诺购买商住楼后在学校统一安排下退还租赁房。
三、选房办法
1.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以上第1类报名人员先于第2类人员选房,分别按报名顺序先后进行选房。
2.其它流程参照2011年1月5日商住楼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的《通知》,可登陆校园网或到各单位查阅。
3.此次选房的具体安排2月26日登陆校园网查阅,2月27日上午8:00开始。选房地点设在主校区保卫处综合楼一楼大厅,请选房人员准备认购金柒万元(现金或银联卡均可)。
以上请互相转告为盼!
商住楼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