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现将 “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0日至5月2日,共3天。其中4月30日(周六)照常公休,5月1日(周日,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1日的公休日调至5月2日(周一)。5月3日正常上班。
二、有关事项
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的值班、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另请有关部门按要求做好放假期间行政楼的值班工作(值班表附后)。
附:2011年五一劳动节行政楼值班安排表.doc
院长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