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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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九江学院校歌歌词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6日 08:51浏览次数: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进一步加强九江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增强师生和校友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归属感,丰富学校精神文化内涵,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学校的品牌形象,学校决定开展校歌歌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各届校友、全校师生员工及一切关心九江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二、征集方式及时间
  先征集歌词,从即日起至6月10日止。评出入闱歌词后,再根据入围歌词征集作曲。作曲征集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集要求
  1、歌词要求朴实自然,简洁凝练,立意高远,既富有时代气息,又能体现我校与濂溪书院、白鹿洞书院的历史文化传承,能够充分反映我校学校大力推进“山江湖”学科建设工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特色和人文精神。反映我校发展理念、校园文化、师生风貌,体现“竞知向学、厚德笃行”的校训。

  2、歌词要适应节奏明快,朝气蓬勃,旋律优美,朴实自然,朗朗上口,易于传唱的作曲风格以及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分节一般为2至3段。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

  3、歌词的主题标为“九江学院校歌”,可设副标题。

  4、作品一律按A4纸规格提供打印稿。投稿时要对歌词作简要说明,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

  5、投稿请注明“征集活动”字样,并写清作者姓名、工作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

  6、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评选办法
  歌词征集活动截止后,学校即组织校歌歌词评选小组进行初评,产生入围歌词。然后组织全校师生对入围歌词进行广泛评议,最后报校党委审定。

  六、奖励办法
  设歌词入闱作品奖6名,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发给证书。

  七、知识产权
  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一经采用并支付奖金后,其著作权归九江学院所有。

  八、投稿方式
  投稿可寄送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九江学院党委宣传部章歌。
  电话:0792-8312992            
  E-Mail40317207@QQ.com        邮政编码:332005

                         中共九江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二Ο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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