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设《论语》精读公选课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 15:04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胡锦涛主席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指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必须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高等教育是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源泉。”九江学院以传承千年学府——白鹿洞书院的优秀文化为己任,开展了“书院文化之旅”等一系列文化活动,将书院文化传承作为大学人文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鉴于从科学、理性的角度出发,挖掘儒家经典中的优秀文化成分,对于继承和发展白鹿洞书院的优秀文化而言具有关键的意义,我校从2008年开始,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儒家经典《论语》进行全新的诠释,其成果得到了海内外学者的广泛好评。为了推动我校的特色课程建设,在学校营造传承和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的氛围,经与庐山文化研究中心协商,现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论语》精读公选课,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课对象:凡是九江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具有相关的知识基础或较好的学习兴趣,均可报名参加,不受文理科的限制。学生可以到所在的二级学院教务科报名,教务科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处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将总人数控制在30人左右,组成一个授课班级。

  二.使用教材:《的公理化诠释》、《论语译注》。《的公理化诠释》一书由学校发放,不收教材费。

  三.授课教师:《论语》公理化研究课题组成员:校长甘筱青教授、庐山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李宁宁教授等。

  四.课程管理:按照九江学院公选课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组织考试、计算学分。

  五.上课时间和地点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每周六上午3、4节(10:00—11:40),共计32课时;地点为香远楼107教室。

  六.报名时间:2011年6月3日——2011年6月30日。

  七.对学习过程中表现出色者,适当安排参加书院文化活动及对外汉语教学活动。 
                           

                               教务处
                             2011年6月3日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学校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Email:jjuxb@jju.edu.cn     邮政编码:332005   
招生电话:0792-8310030 8310031    

Copyright © 2020 九江学院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赣ICP备10004574号  公安备案号:36040002000119

访问统计: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