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商住楼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定于 2011年6月26日至7月3日组织各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缴纳购房款。为确保该项工作平稳顺利,决定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具体组织安排如下:
一、成立商住楼预售合同签订领导小组
组 长:欧阳春
副组长:纪荣陆 王培春
成 员:陈志荣 耿广猛 温燕 黄伟 支少华 吴新刚 张小江
信息工作组:责任人陈志荣,负责起草和发放相关通知文件、合同草稿审核、场馆布置及协调;
引导工作组:责任人支少华,成员:时淑华、黄国强和胡明,负责当日需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购房户通知,组织引导各购房户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流程办理合同签订及房款缴纳工作;
财务工作组:责任人耿广猛,协调银行及公积金管理中心房贷政策咨询,判断是否是首套购房户,并负责房款收缴;
合同签订组:责任人温燕,成员:万绍庆、汪洋、刘小凤、杨建宝、高传昌、王举铎、张浩,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的填写、打印、审核及备案;
终 审 组:责任人黄伟,成员:陈征兵和曹杰,负责户型平面图整理,预售合同签字盖章、终审及统计;
网 络 组:责任人张小江,负责场馆内外网络、电话等运行等;
秩 序 组:责任人吴新刚,负责场馆内外秩序、安全及夜间值班安排。
二、预售合同签订时间安排
定于2011年6月26日至7月3日组织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地点在主校区体育训练馆,具体要求如下(参附件1):
1.6月26日8︰00~12︰00,组织1#楼第2至第5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3︰00~17︰00,组织1#楼第6至第9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6月27日8︰00~12︰00,组织1#楼第10至第13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3︰00~17︰00,组织1#楼第14至第18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2. 6月28日8︰00~12︰00,组织2#楼第2至第5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3︰00~17︰00,组织2#楼第6至第9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6月29日8︰00~12︰00,组织2#楼第10至第13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3︰00~17︰00,组织2#楼第14至第18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3. 6月30日8︰00~12︰00,组织3#楼第2至第5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3︰00~17︰00,组织3#楼第6至第9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7月1日8︰00~12︰00,组织3#楼第10至第13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3︰00~17︰00,组织3#楼第14至第18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4. 7月2日8︰00~12︰00,组织5#楼第2至第8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3︰00~17︰00,组织5#楼第9至第14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7月3日8︰00~12︰00,组织5#楼第15至第18层及6#楼第2至第5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13︰00~17︰00,组织6#楼第6至第18层购房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三、预售合同签订流程
四、预售合同签订须知
1.前期工作:①根据学校商住楼建设领导小组决议及安排,学校在2011年6月16日组织商住楼贷款政策咨询会,让各购房户了解房贷政策,做好首付款的筹措;②学校在2011年6月18日在校园网上发布签订教工高层商住楼预售合同的通知,确认合同签订时间及付款方式。同时明确第一笔款项于签订合同时收取,此款不少于总房款的60%,认购金可充此款;余款作为第二笔款项于交钥匙(2011年12月1日)前缴清。对于首套购房户:签订合同时,必须先缴纳不少于总房款的30%,并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办理完余款房贷手续,余款于交钥匙时缴清;对于首套以外的购房户,签订合同时,需一次性缴纳不少于总房款的60%,在交钥匙时,办理完房贷手续或缴清余款;③学校在2011年6月22日在校园网上公布《商品房预售合同》样稿(参见附件2) ,请各购房户认真查阅,并到基建处办公室领取,并仔细填写购房户个人、商品房和付款方式等信息,现场签订合同时带至现场。
2.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买受人”条款的填写:根据九江市房管局规定,商品房“买受人”可添加配偶及子女的名字,但第一人必须是九江学院教工高层商住楼《商品房认购书》中的认购人。合同签订时,请买受人携带《商品房认购书》原件及认购金收据、《商品房预售合同》草稿、本人身份证(如需添加配偶及子女名字时,需带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文件。
3.各购房户到达现场后,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在休息区等候,并查看教工高层商住楼《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
4.当听到工作人员喊号时,请随引导员到咨询台确认是否是首套房和房贷首付比例后,到合同签订区(不需贷款的购房户直接到该区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前请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及《商品房认购书》原件,工作人员填写完毕后,请仔细审核并签字确认。
5. 《商品房认购书》签字后,购房户需携带认购定金收据原件、现金、银行卡或信用卡到财务组缴纳房款。
6.房款缴纳后,请购房户终审组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
附件1: 九江学院教工商住楼《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2: 九江学院教工商住楼《商品房预售合同》样稿.doc
九江华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