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教育部教育交流合作协议,国家汉办委托省教育厅定于2011年9月初招募一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赴新加坡中、小学从事汉语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汉语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身心健康;
2.有较强的对外交往能力和团队精神;
3.本科及以上毕业,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学制为全日制(不含自考、函授、夜大);
4.专业为汉语言文学;
5.具有较高的英语交际能力;
6.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以上。
二、汉语教师在新加坡的任期:2-3年
三、汉语教师应填报的有关材料
1.赴新加坡汉语教师申请表(英文)(见附件1,可复印使用)
2.赴新加坡汉语教师申请表(中文)(见附件2,可复印使用)
3.学位证书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6.大学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7.工作或实习证明复印件(注明起始时间)
8.护照复印件(若有)
9.结婚证复印件(若已婚)
10.出生证明复印件
11.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12.身份证复印件
13.赴新加坡汉语教师综合情况审核表(见附件3,可复印使用)
(注意:所有原件留在本人处,以备日后报名、面试、公证及验查;报名当天(8月5日)请携带原件;申请材料请按1-12的顺序装订;材料13单独填报。)
四、在新加坡待遇
1.每月2409.14-4352.72新币;
2.除了每年十二个月的薪金,教师享有浮动年终奖金;
3.教师在新加坡的一切费用自理。
五、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址:校行政楼401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室
报名电话:8313811,13979221648
电子信箱:international@jju.edu.cn,放假期间相关材料请先行发电子信箱为妥。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8月5日,统一安排在8月5日上午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六、注意事项
1.不负责赴新加坡汉语教师赴任期间及回国后的待遇及工作安排等问题;
2.参加面试候选人员名单、地点、时间将于10月上旬另行通知;
3.申请材料概不退还,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赴新加坡汉语教师申请表(英文).rar
2.赴新加坡汉语教师申请表(中文).doc
3.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doc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