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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www.JJU.edu.cn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3日 17:27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职称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223号)文件精神和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工作会议安排,现将今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有关政策性问题
  (一)关于资格条件
  1、评审高、中级资格条件。2011年度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仍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0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查询网址 /点击“机构设置----组织人事部---职称评审”栏“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讲师资格条件”“江西省高等学校实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认定中、初级资格条件。申报认定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仍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认定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赣人字[2008]155号)”文件执行(查询网址//点击“机构设置----组织人事部---职称评审”栏)。
  3、新修订的全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将从2012年起执行。省人保厅将在2011年下半年下发新修订的《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届时在校园网公布。
 
  (二)关于资历业绩起终算时间
  1、201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业绩(含论文论著)、年龄终算时间均为2011年7月31日。其工作年限、资格、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时间均按满周年计算。
  2、从2012年起,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资历和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终算时间为申报评审前一年的12月31日。
 
  (三)关于评审通过率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比例控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坚持客观公正、好中选优原则,实行比例控制,从严控制通过率,提高评审质量。2011年评审通过率原则上在2010年的基础上下降5-10%。各级评委会在核定的通过率范围内进行评审。
 
  (四)关于系列转换
  因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需转换专业技术资格系列的,应先同级转换相应系列,次年起才可晋升相应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换系列依据相应资格条件并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程序进行。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不得通过系列转换方式取得资格。
 
  (五)关于评审政策
  1、建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诚信制度。从2011年起,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并负责,出具《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并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2、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2011年将提高职称外语考试省内合格标准,从2012年起,不再设职称外语考试省内合格标准,统一使用国家合格标准。
  3、部分辅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从2011年起,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调整为一年,仅限当年使用有效。从2012年起,农业系列、林业工程、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考评结合,农业系列、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行以考代评。
 
  (六)关于评审时间
  1、2011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从9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12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审批工作须在12月底前完成。
  2、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其中,受理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材料,分别待《高级统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二、关于二级学院职称评审、排名、推荐工作的要求
  1、职称评审、排名、推荐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文件精神,坚持“客观公正、竞争择优”和“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学院职称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规定有序评审,并对申报人员论文论著、业绩等条件作出科学的评定和排序。
  2、审核材料要求
  在审核申报材料时,各二级学院对申报人员材料审核要着重审核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外语、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证、任职期间考核以及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对考核结果及所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展,时间不少于7日,确定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二级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
  3、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依据《九江市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工作业绩和获奖情况登记表》、《申报人员评估得分及排名情况一览表》(统一用16K纸双面打印/见附表六)栏目要求填写,对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等任职以来的情况进行考核、测评及专业排名,情况登记表进入申报人员材料袋。
  4、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管理工作
凡是接收申报材料的单位和部门,要选择专人接收材料、登记、保管、交接工作,并选择固定的安全场所存放申报材料,确保材料完整,不遗失、不出差错。
  5、机关和教辅单位人员申报职称工作
机关和教辅单位人员申报高教系列职称,应根据本人申报专业所对应的二级学院进行申报,并由二级学院评审推荐。
  机关和教辅单位人员申报辅系列职称(不含以考代评),应坚持职岗相符原则,申报人根据本人所从事专业对应所在的部门进行申报,并由所在部门考核推荐。
注:计算机培训合格证和继续教育合格证为晋升职称后聘任其职务的必备条件,不作为评审的条件,申报人员应准确提交相应材料,避免相互混淆。
 
  三、填表要求
  1.规范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的填写
  申报人员应认真对照申报表格内相关要求填写个人任职以来情况,按表格规定要求粘贴相应材料。所在二级院系应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对申报材料不规范的及时指正,确保专业技术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一)。
  2.职称外语要求
  按照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7]3号文件)(查询网址/点击“机构设置----组织人事部---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外语免试的人员需填写《江西省职称外语免试人员表》,并提供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见附件三)。
  3.准确选择申报类别
  申报人应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准确选择申报类别(正常申报或破格申报),避免因选择错误而导致贻误资格审查或审查无效。中级资格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审查,副高以上资格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审查。
  4. 准确选择申报专业
  申报人应根据岗位及从事的专业情况,准确选择申报的专业(系列),避免因选择专业(系列)错误而导致贻误评审或评审无效。
  5、使用评审表格的要求
  按照省职称部门的要求,继续使用由省人保厅统一印制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档案表格。申报材料必须购置,做到规格统一,装订成册。如需打印的要按原文本大小、格式制作,《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用B5纸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表三(1)    (2))用A3打印,不符合规格和要求的表格视为无效申报材料(见附件二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及评审表模板)。
 
  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清单
  每位申报人员需统一购买专业技术资格档案袋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 1份(可选择手写或用B5纸打印成册)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  3份(可选择手写或用B5纸打印成册)
  3.《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表三)  20份(可选择手写或用A3打印)
  4. 《取得现资格以来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20份 (表四) 20份(可选择手写或用A3打印)
  5. 《代表作(论文、论著)鉴定表》1份(可选择手写或用A4打印)
只要填写姓名、代表作名称,每份鉴定表只填一篇代表作(正高二篇、副高及中级各一篇)。
  6.《个人业务自传》20份(破格人员提供)
  7.反映本人业绩、水平、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和数量的有关材料,以《业绩材料目录》为封面装订成册,顺序与送审表相对应。
  8.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任现职以来的聘书、执业资格证、外语合格证或外语免试证明表(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一)。
  9.《九江市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工作业绩和获奖情况登记表》、《申报人员评估得分及排名情况一览表》(用16K纸双面打印)
注:除外语免试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外,其他申报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统一装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档案袋。
 
  五、材料审查受理时间
  1、申报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2、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9月6日(双休日除外)。
  各学院(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将申报人员材料汇总报组织人事部职称科(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四)。
 
  六、收费标准
  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申报费用为:
  1.正高级:高教系列300元/人,非高教系列350元/人
  2.副高级:高教系列300元/人,非高教系列350元/人
  3.中级150元/人
  4.答辩费100元(申报正高及破格人员)
  5.材料袋5元/份
 
  请各学院(部门)将申报人员职称费用收齐,统一报组织人事部职称科审核后,交学校财务处。
 
 
 
 
 
                               组织人事部
                             二0一一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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