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接市委组织部、市科协通知,请各部门认真组织2011年度“远航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远航工程”资助人员原则上在我省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中青年学者及实用型科技人才中产生。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热心科技事业;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强烈的事业心。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突出的阶段性学术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省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3、应邀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内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5、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赣鄱英才555工程”入选者、江铃科技奖获得者、江西青年科学家、在国际科技组织中任职或为其成员者、在国家级学术团体担任职务者,将重点优先考虑。
三、申报要求
2011年9月24日前将《“远航工程”申报表》一式3份及有关国(境)外学术交流的邀请函和相关业绩材料报送组织人事部师资管理科。电话:8334065;联系人:朱俊松。
“远航工程”申报表等材料可在江西省科协网站的“远航工程”条目(http://www.jxkx.gov.cn)中查阅、下载。
附件1:关于资助中青年学者和实用型科技人才赴国(境)外开展科技交流的远航工程实施办法(修订稿).doc
附件2:远航工程申报表.doc
党委组织人事部 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