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青年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011〕39号)及江西省委人才办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申报第二批“青年千人计划”人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青年千人计划”的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自然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0月15日后出生)。
(二)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三)回国(来赣)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四)引进后全职回赣(在赣)工作。
(五)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申报人,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
以上计算年龄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15日。
二、申报要求
申报人须为2011年7月1日之后全职回赣(来赣)工作(以省内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间为准)。
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各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书、附件、其他个人信息表、“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包括:
(一)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
(五)海外任职证明材料
(六)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七)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八)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九)其他材料
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各3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请相关部门按时报送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电话:8334065
了解有关政策和下载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千人计划”网站(www.1000plan .org)
附件:
1. 第二批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2. 青年千人计划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doc
3. 申报书表样及填写说明.rar
党委组织人事部
201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