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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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 2015年省级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科建设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8日 10:14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相关课题组:

  根据省教育厅最新通知要求,2015年省级教改课题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2015年10月8日--10月30日

  第二批:2015年12月份

  各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自己课题的完成情况选择结题批次。拟申请参加今年第一批结题的课题组须认真制作结题材料,于2015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高教研究科(学校行政办公楼西侧的原外专楼204#)。具体要求如下:

  1.结题的基本条件

  结题时间符合原《申报书》或经审批的“调整单”的约定;完成实质性的研究任务并达到预期成效;提交的课题研究成果无争议(是课题组成员在课题研究期间形成的),无关的材料、没有正式发表的“文章”不要作为成果使用。

  2. 凡需办理省级教改课题结题的,请登录江西省高校教改课题管理平台(网址:http://219.229.250.71/jxedu/default.htm),并按要求填写结题信息。

  3.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要求,须按照以下顺序提供结题材料:封面、目录、课题申报书(其中1份为盖有省教育厅课题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公章的原件)、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附件(含必备的《研究报告》,制作范例见附件)和结题鉴定表(单独装订)。课题组还应起草《结题鉴定自评意见》。

  4.正式结题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印制),《结题鉴定表》一式三份(A4纸双面印制)。

  5.根据省教育厅的最新通知要求,2015年省级教改课题结题仍须采用现场结题鉴定会的方式进行;课题组成员需全部到场,并参与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程序规范》执行,也可以电话咨询,电话:8337986,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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