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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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2日 11:22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5]3号)文件要求(见附件1),教育部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请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二、请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推荐条件的教师于7月16日之前与科研处陈老师联系,获取报奖的推荐号和校验码。

  三、请认真阅读《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见附件2),凭项目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205.109.48/Cutech),按要求填写项目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确认填写完整、准确后,在网上提交。同时将在线打印的纸质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到科研处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推荐项目必须在我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五、网络推荐截至日期为8月10日,推荐项目纸质材料请于8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677926831

 

                                                 科研处

                                             201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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