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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法学双学位及辅修专业2015年招生简章

作者:政法学院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0日 15:58浏览次数:

  一﹑法学双学位、辅修专业的三大优势

  第一,市场经济即法治经济,目前我国融合文、艺、经、管、理、工复合型、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极其短缺,通过修读法学双学位、双专业,将法学知识与主修专业知识相结合,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后,可以有机会成为一名复合型、高层次、高收入的法律专业人士(如涉外律师、证券律师、企业高级法律顾问等)。

  第二,备受广大考生青睐的公务员考试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考试,法律知识占据了考试内容的近半壁江山,而且很多岗位招考要求具备法学学士学位或具有法律相关专业的知识背景,而法学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为同学们将来成功通过上述考试获得理想的工作打好了基础;

  第三,很多同学都有准备考研的打算,而且很想考名校,但对自己目前主修专业的名校考研目标信心不足,修读了法学双学位及辅修专业之后,就又多了一个选择的机会,可以作为非法学专业身份参加全国法律硕士统一考试,为成功考取名校法律硕士增添了砝码;

  二﹑学位及学分要求:

  学生在学习期间应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72学分方能毕业,其中专业基础课18学分,专业课44学分,毕业论文10学分。达到第二学位要求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三、教学管理模式

    授课教师:全部为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或律师资格的法律专任教师。

  授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晚上或周末双休日进行,教材由我院指定,统一报校教材科征订,学生自愿购买。授课地点:我院将分别在主校区和八里湖校区开班,同学们不必有奔波于主校区与八里湖之间的担忧。

  四、报名条件:

    修读双学位及辅修专业教育只有在我校有学籍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二年级(2014年入校)在校生中进行。

  五、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

  1.学生必须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才有资格取得辅修专业学位及辅修专业证书。修读双学位及辅修专业的学生,若作留级或取消学籍处理,则取消修读双学位及辅修专业资格。

  2.证书发放与注册

  (1)对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且获得主修专业学位,学校颁发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但电子注册只上传主修专业的毕业信息和两个学位的信息。

  (2)学生修满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但未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者,只颁发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证书,电子注册只上传主修专业的毕业信息,不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且不受理补授申请。

  (3)学生修满双学位或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主修专业经返校补考获得毕业证书者,方可发辅修专业证书。学生毕业时主办学院负责将《九江学院学生修读双学位及辅修专业学习成绩登记表》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报名流程:

    1.学生自行下载《九江学院双学位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表格在教务处网页)或者到政法学院教务科任老师处领取,按表格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到自己本学院教务科审核成绩并请教务科签字盖章后,同时携带三张一寸彩色照片到政法学院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招生人数满额则停止报名。

  3.报名地点:主校区香远楼113室、八里湖综合楼522室

  4.学费:根据江西发改委、财政厅赣发收费字[2010]1582号文及九院字[2011]29号文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政法类双学位每生每学年学费3800元,辅修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3600元,双学位双专业学费均按两年制收取。

  联系电话:0792—8315770,0792—8312298

  任老师:13257025267

                          政法学院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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