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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5年度赴国(境)外交换生的通知

作者:国际合作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8日 09:07浏览次数:

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和国(境)外有关高校签署的友好合作协议规定,学校2015年将继续选派部分学生作为交换生赴泰国清迈大学学习,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0日,护照复印件上交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学生赴泰国清迈大学学习时间为一学年,学生原则上赴泰交换学习时间从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

  一、学校相关要求

  1、选派的学生为我校正式注册的2013年或2014年入学的本科生,在读期间成绩良好(均分75分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口语良好,具有托福或雅思考试成绩的学生优先考虑,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学生统一在外国语学院报名。

  2、学生赴国(境)外学习期间须按相关规定同期在九江学院交费注册;学生出国(境)学习的相关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3、学生在办理出国(境)留学手续之前,须和二级学院签署《九江学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协议书》,由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字同意,学生个人自行承担课程选取、健康、安全及购买保险等事宜并协助相关学分的兑换,如学生未能按时回国,未完成相关考试或其它教学任务,或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兑换相关课程学分,自行承担后果;        

  4、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相关联络事宜,协助交换生准备签证材料并做好其他服务工作。

  二、国(境)外高校基本要求

  1、泰国清迈大学语言专业(英语)学费折合成人民币为7000元/学年,, 其它费用如国际往返旅费、书费、住宿费(不低于500元/月,不包括水电网等费用)、伙食费、保险费自理。

  三、报名准备事项(范本见国际合作交流处网站下载专区):

  1、申请赴国(境)外交换留学的学生应先行提交《九江学院学生出国(境)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经二级学院遴选后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并呈学校批准;

  2、由二级学院出具的推荐函(签字盖章);

  3护照;

  4、护照电子照片打印一寸、两寸各8张;

  5、由二级学院出具的成绩单(中英文,需加盖二级学院及教务处公章);

  6、身份证复印件;

  7、国际交换生信息表(见范本);

  8、办理九江银行的出国用储蓄卡;

  9、打印自己姓名开户的银行存折流水单两份(一年期)。

   注:1)没有护照的同学请尽快加急办理护照并保存护照电子照片。

  四、联系人:

  施老师:校行政办公楼401,咨询电话:0792-8313811

  欢迎发电子邮件咨询Email: international@jju.edu.cn,所有书面材料均须同时发电子文本至Email: 782568029@qq.com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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