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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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一轮专业技术职务续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部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2日 14:33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职称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经校行政同意,现将新一轮专业技术职务续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上一轮聘期已到期(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需办理续聘(聘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任条件

  申报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按[关于印发《九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修订)的通知》](九院字[2009]65号)等文件执行。

  三、需提交的材料

  续聘人员需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聘任期满考核表》(见附件1)。

  四、其它事项

  1、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根据所从事专业归口到相应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考核评议。 

  2、各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所在部门考核评议。 

  3、根据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统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14年度考核证明已开始办理。相关人员自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不集中培训,由学校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考核。 各部门统一组织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工作,缴纳培训考试费30元/人(代九江市人保局培训中心收取)。已参加过2014年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注明已参训)和无职称人员不需要交费。

  4、符合聘任条件的人员,请于2015年3月15日-20日,将相关材料报送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办公室。

  5、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均须职岗相符,由所在单位(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评议,拟聘材料公示一周。3月26日之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把《续聘人员考核表》、《2014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参培人员汇总表》(电子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组织人事部职称科。

  6、聘任工作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严格按时间节点落实此项工作。未尽事宜请致电组织人事部职称科咨询。

 

  联系电话:8334028       联系人:张老师 谢老师

 

                                    组织人事部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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