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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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4日 17:26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江西省教育厅已公布《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江西省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4月11日至4月13日举行。现就我校学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015年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报名参加考试。

  2.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免考的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主要是指将于2015年6月底7月初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①所学专业列入省教育厅公布的《江西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赣教高字〔2010〕39号)或属职业教育本科师资班、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②在校学习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技术等课程列入师范教育专业类教学计划,且为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均合格;③学校有组织地安排师范毕业班学生对口教学实习3个月以上,且取得实习单位证明,并经学校鉴定合格。全面符合以上三项要求的学生,可认定为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有一项以上不符合条件,不认定为免考的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否则,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报名时间、缴费要求和注意事项

  凡参加江西省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于3月10日8:00至3月18日17:00登录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或江西教师教育网(www.jxjsjy.com)报考,同时根据网页提示缴纳考试费。按照《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7〕591号)的规定,考试费按每考生60元/科的标准收取。报考人员可以在省内自由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仔细阅读网页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参加考试或填报虚假信息,不能认定教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注册后,报考人员可按照网页提示,从2015年4月1日起至考试前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从2015年4月2日起,考生可凭准考证信息,在网上免费进行考前模拟练习,熟悉考试题型和操作方法。

  四、考试内容

  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以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准;申请中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以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教育部人事司 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为准。

  五、考试地点、形式及考试成绩

  考试在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九江市考区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点设在九江市科技中专新校区。[地址:学府二路1号,南山公园往南穿过濂溪大道前500米。庐山区新一中傍。考生可乘32路或从学院西大门乘33路公交均可直达]

  考试形式:采用基于计算机的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两科者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连续进行(考单科者,按单科考试时间安排);每科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单科考试合格成绩。

  考试结束之后,自2015年4月23日17:00起,考生可凭身份证号登录江西教育网或江西教师教育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考生也可自愿要求通过手机短信服务获知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即可在网上打印单科成绩合格证书,此证书在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确认和审验。2015年上半年考试合格成绩在2015年或2016年认定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一次性有效。

  2015年下半年起,江西省拟实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2015年上半年已取得江西省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一门单科合格证(有效期内)的,应在2015年下半年参加江西省自行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单科考试。2015年下半年考试成绩有效期只在2016年认定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一次性有效。2016年起,江西省不再单独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只有一门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需重新报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全部考试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六、考试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和缴费:2015年3月10日8:00至2015年3月18日17:00;

  2.打印准考证:2015年4月1日8:00起至考试前;

  3.考前模拟练习:2015年4月2日8:00起至2015年4月10日17:00;

  4.考试:2015年4月11日至4月13日;

  5.公布考试成绩:2015年4月23日17:00;

  6.打印考试合格证书: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7月底(系统维护和数据整理的时间除外)。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33号)处理。

  八、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按规定的考试对象,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确保2015届毕业生了解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按时参加网络报名和考试,为学生选择教师职业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同时也请2015届毕业生及时关注江西省教育厅和我校校园网相关通知和动态,相互转告,以免延误报名和考试。

  咨询地点:教务处师范教育科(主校区厚德楼三楼326室)

  联系人:杨老师,万老师

  咨询电话:8334085(上班时间)

  链接: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http://www.jxedu.gov.cn/zwgk/zwggjx/2015/02/20150227101720699.html)

 

                           教务处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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