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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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4年度学生医保二次补助的通知

作者:校医院医保办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6日 14:47浏览次数:

全校广大同学

  2015年1月接庐山区医保局的通知,对我校部分参保学生实行第二次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凡已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在校学生,且在2014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均属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原则进行补助。

个人负担医疗费(元)

        补助比例(%)

5001—8000(含5000)

20

8001—10000(含8000)

30

10001—20000(含10000)

40

20001以上

50

  三、领取方式:望符合以上条件的参保学生到区医保局领取第二次补助金,须持医保卡、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账号(代领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四、领取时间: 2015年1月15日开始或下学期开学后。

  五、领取地点:庐山区医保局在十里大道,南山公园旁轻机对面九江银行二楼。全称:庐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庐山区医保局咨询电话:8152929     8250028

  (请各二级学院学生科协助通知)

 

                           校医院医保办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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